中学学习环境优化项目(第三批)工程(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52
发布日期:2024-08-06
项目地址
************学校校园内。
招标人名称
******教育局
项目名称
******中学学习环境优化项目(第三批)工程
项目编号
************52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06.6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中
************中学1#教学楼建筑面积约为3218.56平方米,建筑层数四层;2#教
******办公室37个及会议室1个等主要功能房间。食堂建筑面积约为185.74平方米,建筑层数一层。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中学学习环境优化项目(第三批)工程
标段(包)编号
************52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中学
(1)教学楼增设中央空调系统。
(2)教学楼增设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1355.51平方米,增设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287.69平方米,原有PVC吊顶修复2.6平方米。
(3)教学楼走廊更换灯具;视频监控、广播与吊顶冲突时,需调整并恢复。
(4)新增配电间12平方米。
(5)新建空调室外机基础1处、防护丝网11米,铺设室外电缆外网。恢复破坏道路100米、散水1平方米。
(6)弱电系统改造,对教学楼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系统、校园无线网系统、校园监控中心设备进行改造。
******中学
(1)1#教学楼、2#教学楼增设中央空调系统。
(2)1#教学楼增设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752.78平方米,增设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307.53平方米,原有矿棉板吊顶拆除改为石膏板吊顶15.08平方米,原有石膏板吊顶拆除改
为矿棉板吊顶45.05平方米,原石膏板吊顶破损修复13平方米。
2#教学楼增设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397.02平方米,增设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279.65平方米,原有矿棉板吊顶拆除改为石膏板吊顶15.73平方米,原有矿棉板吊顶破损处修复14.3平方米,原PVC吊顶破损修复1.3平方米。
(3)1#教学楼、2#教学楼走廊更换灯具;视频监控、广播与吊顶冲突时,需调整并恢复。
(4)1#教学楼新增配电间20平方米,2#教学楼新增配电间12平方米。
(5)新建空调室外机基础2处、防护丝网42米,铺设室外电缆外网。恢复破坏道路52米、散水2平方米。
(6)食堂餐厅增设两台5P单体空调。
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9-04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1-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523.12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06 08:00至2024-08-12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27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
开标时间
2024-08-27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认证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监督部门
营口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科长
监督部门电话
0417-
******
招标人
******教育局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0417-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417-
******
邮箱
******
公告源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