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K************ 公告类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K************001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2-08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2-11 00:0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02-06 09:30:00
内容
******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警卫传达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K************0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
一、评标情况
******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警卫传达室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工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 元,工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工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李星,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蒙 ************。
******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吴建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蒙******3238。
******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季飞,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苏******089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业绩:提供了巴彦淖尔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施工等11项有效业绩。
******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小学北校区项目等5项有效业绩。
******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业绩:******法院审判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等7项有效业绩。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1.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 2.未提供有效的施工业绩。
四、监督部门
******委员会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写字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邬丽爽
投诉受理电话:******
投诉受理邮箱:******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
商务联系人:高先生(******)
技术联系人:吴先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