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 项目概况 本次为特种设备宁波 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签署总价合同。投标人应按照本次压力容器橇招标技术要求完成投标,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9029/01 发标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1套压力容器橇。1、设备本体材质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数据表要求,设计压力:14000kPaG,设计温度:55℃。 2.整橇尺寸和重量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数据表要求,整橇尺寸≤15.2m(L)×5.0m(W)×6.0m(H);整橇重量≤246000kg。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1.段塞流本体交付: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段塞流捕集器橇内段塞流捕集器的交货到送到指定到货地点; 2.海上成橇施工:自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30天内完成全部海上成橇施工工作。 交货数量 1套压力容器橇 招标范围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要求 3.1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台套段塞流捕集器(段塞流捕集器橇)或压力容器或压力容器橇的供货业绩,其中橇内容器应满足GB/T150或ASMEⅧ标准,设备内径≥2.5m的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橇内容器应满足GB/T150或ASMEⅧ标准,设备内径≥2.5m的技术要求。(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总金额应至少达到合同或订单金额的80%及以上,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除发票外其他的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2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大型高压容器(A1)。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
******委员会网站(
******/)或官方其他机构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3.3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特种设备证书: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大型高压容器(A1),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info-pub/pub)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核实。3.4其他要求: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
******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 投诉受理人:赵志勇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相关附件下载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
查看)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 项目概况 本次为特种设备宁波 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签署总价合同。投标人应按照本次压力容器橇招标技术要求完成投标,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9029/01 发标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1套压力容器橇。1、设备本体材质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数据表要求,设计压力:14000kPaG,设计温度:55℃。 2.整橇尺寸和重量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数据表要求,整橇尺寸≤15.2m(L)×5.0m(W)×6.0m(H);整橇重量≤246000kg。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1.段塞流本体交付: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段塞流捕集器橇内段塞流捕集器的交货到送到指定到货地点; 2.海上成橇施工:自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30天内完成全部海上成橇施工工作。 交货数量 1套压力容器橇 招标范围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要求 3.1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台套段塞流捕集器(段塞流捕集器橇)或压力容器或压力容器橇的供货业绩,其中橇内容器应满足GB/T150或ASMEⅧ标准,设备内径≥2.5m的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橇内容器应满足GB/T150或ASMEⅧ标准,设备内径≥2.5m的技术要求。(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总金额应至少达到合同或订单金额的80%及以上,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除发票外其他的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2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大型高压容器(A1)。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
******委员会网站(
******/)或官方其他机构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3.3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特种设备证书: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大型高压容器(A1),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info-pub/pub)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核实。3.4其他要求: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
******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 投诉受理人:赵志勇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相关附件下载 海油工程-特种设备宁波31-1气田北区开发项目-压力容器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